行业标准

道路车辆清障救援技术要求 第 2 部分:装备

浏览次数:848次 发布时间:2022-08-05 10:54: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1357.2—2020

道路车辆清障救援技术要求
 2 部分:装备

1范围

JT/T XXXX 的本部分规定了清障车技术要求和运营配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清障车及相关辅助设备的选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351.1 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12539 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
GB/T 13594 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
GB 13954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
GB/T 20118 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
GB/T 23914.2 道路车辆装载物固定装置安全性 第2部分 合成纤维栓紧带总成
GB 26755 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
GB 27840—2011 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测试方法
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1076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
JT/T 1078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视频通讯协议
QC/T 645 清障车
3 清障车技术要求
3.1 通用要求
3.1.1 清障车的安全性能、排放性能和燃料消耗量应符合国家车辆注册的要求。
3.1.2 清障车轴荷及总质量的最大限值应符合 QC/T 645 的要求。
3.1.3 清障车应装备防抱制动装置,其性能应符合 GB/T 13594 的规定。
3.1.4 清障车最大爬坡度应不低于 30%,试验方法依据 GB/T 12539。
3.1.5 清障车的托举机构、起重机构、支腿机构、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的性能应符合 QC/T 645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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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357.2—2020
3.1.6 操纵装置应使操作人员能方便地观察到作业的全过程,且保证操作人员处于安全位置。所有操作装置均应设置明显的操作指示标识。
3.1.7 清障车钢丝绳破断拉力应符合 GB/T 20118 的规定。
3.1.8 托吊型清障车和具有拖牵功能的平板型清障车,其最大托举质量的设置应符合 QC/T 645 的规定,其最大托臂有效长度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最大托臂有效长度

最大托举质量(W
kg
最大托臂有效长度(Tmax)
mm
W<5000Tmax≥1 500
5000 ≤W<10000Tmax≥2 000
W≥10000Tmax≥2 800

3.1.9 清障车应具有用于夜间作业的车载移动照明装置,其性能应符合 GB 26755 的规定。
3.1.10 纯电动清障车在满载工况下续驶里程应不小于 200km,试验方法依据 GB 27840—2011 附录 F。
3.1.11 清障车若装备有警示灯,警示灯应符合 GB 13954 的规定。
3.2 平板型清障车技术要求
3.2.1 应具有平板背载功能。
3.2.2 平板表面应具有防滑功能,摩擦系数不小于 0.7。
3.2.3 平板每侧应具有至少 8 个系固点用来固定车辆。
3.2.4 平板有效宽度应不小于 2000mm,有效长度应不小于 4500mm。
3.2.5 平板最小作业角度应不大于 10°。
3.2.6 绞盘钢丝绳长度应不小于 21m。
3.2.7 具有吊装功能的平板型清障车,其最大起吊质量应不小于 3000kg。
3.2.8 具有背载区域盲区监控功能的平板型清障车,其预警敏感距离不大于 5cm。
3.3 托吊型清障车技术要求
3.3.1 应具有起吊、扶正、托牵等功能。
3.3.2 托举机构的最大上、下倾角应不小于 10°。
3.3.3 最大总质量 18000kg 及以上的托吊型清障车,应具有自身吊臂载荷、绞盘温度、整车姿态的监测及预警功能。
3.3.4 最大总质量 18000kg 及以上的托吊型清障车,其最大起吊质量应不小于 16000kg。
3.3.5 托吊型清障车若具有作业环境主动监测、安全预警功能,最大安全监控距离应不小于 30m,预警频率不小于 1Hz。
3.3.6 托吊型清障车若具有现场作业无线操控功能,最大无线操控距离应不小于 20m。
4 清障车运营配置要求
4.1 基本配置要求
4.1.1 应设置符合 QC/T 645 规定的后置高位行车信号指示灯。
4.1.2 应设置符合 GB 4785 规定的侧标志灯。
4.1.3 应装备符合 GB 7258 规定的产品标牌,同时标牌上还应至少标明以下专用功能关键技术参数:
 a)对于平板型清障车,应包括平板最大装载质量(kg)、平板最小作业角度(°)、平板有效长度

(mm)、平板有效宽度(mm)等;
b)对于托吊型清障车,应包括最大起吊质量(kg)、最大托举质量(kg)、最大托牵质量(kg)       等。
4.1.4 应在车身醒目位置喷涂道路清障救援企业名称、投诉及服务监督电话,字体高度应不小于40mm。
4.1.5 应装备符合 JT/T 794 规定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
4.1.6 应装备符合 JT/T 1076 和 JT/T 1078 规定的车内外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范围至少应包括驾驶区、作业区及车外前部区域。
4.1.7 总质量大于 18000kg 的清障车应配置供被救援车辆使用的辅助制动装置和辅助行车信号指示灯的连接接口。
4.2 辅助配置要求
4.2.1 应随车配有至少 2 个与使用条件相适应的三角楔块或止滑器。
4.2.2 应随车配有用于夜间作业的便携式照明工具。
4.2.3 应随车配有与救援作业人员相匹配数量的反光背心。
4.2.4 应随车配有与救援作业区域相适应数量的反光锥形筒等安全警示标志。
4.2.5 应随车配有用于作业过程指挥以及与救援中心联系的通讯工具。
4.2.6 应随车配有至少 1 支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器的灭火能力应不低于 GB 4351.1 中规定的 2A 级和55B 级。
4.2.7 托吊型清障车和具有托牵功能的平板型清障车,应配备至少 2 套用于被救援车辆移动的抱胎托举装置或托叉托举装置。
4.2.8 托吊型清障车和具有托牵功能的平板型清障车,应随车配有防止清障车在托牵作业中因振动和撞击而使连接脱开的安全链条,安全链条强度要求见表 2。
表 2  安全链条的强度

被救援车辆的总质量(Ga)
kg
每条链条的额定拉力
kN
每条链条的最小破断力
kN
Ga< 2 0001820
2 000≤Ga< 6 0002538
6 000≤Ga<12 0003373
12 000≤Ga<18 00042236
Ga≥18 00052236

4.2.9 应根据当地气候地质条件配有相适应的防滑链、雪地轮胎等。
4.2.10 应根据具体作业需求配有地面清理器具等。
4.2.11 配备有扩张器、剪切器、剪扩器和撑顶器等破拆工具的,其基本参数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破拆工具基本参数

项目基本参数
扩张器扩张力,kN≥30
扩张距离,mm≥500
剪切器剪切能力,mm环形刀口≥φ 30(圆钢a)
直形刀口≥10(钢板b)
开口距离,mm≥120

表 3 破拆工具基本参数(续)

项目基本参数
剪扩器扩张力,kN≥30
剪切能力,mm≥φ 30(圆钢a)
≥10(钢板b)
撑顶器撑顶力,kN≥60
撑顶长度,mm≥700
a 材质性能要求至少为Q235。
 b 材质性能要求至少为Q235。

4.2.12 平板型清障车还应随车配有以下辅助设备:
a)至少 4 个用于固定承载被救援车辆的制动楔块;
b)至少 6 套用于背载作业的捆绑带及紧固器。
c)至少 2 套专用辅助车轮。
4.2.13 托吊型清障车还应随车配有以下辅助设备:
a)至少 2 套用于起吊或扶正作业的承重能力不小于 3000kg 的柔性吊索,其性能符合 GB/T 23914.2;
b)带有支腿机构的,随车配有至少 4 块与使用条件相适应的垫木;
c)至少2套用于托牵作业的安全链条及锁紧器。